返回资讯

北京市广播影视协会

信息来源:北京科协      发布时间: 2022-05-09

北京市广播影视协会

北京市广播影视协会成立于1987年,由北京市广播影视机构和从业人员自愿联合发起,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前身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学会,2013年正式更名为北京市广播影视协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现任会长为李米莉(中国电影博物馆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秘书长为王亦君(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处长)。

学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为人民提供精品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和带动全市广播影视工作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维护广播影视行业和广播影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北京市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加强文化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

业务范围: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播影视学术研讨活动,编辑出版学术期刊、学术著述和研究报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逐步建立行业倡导、协调、保障、约束和仲裁等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广播影视评奖活动,促进广播影视节目、频道(频率)不断创优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动广播影视质量的提高和学术研究的开展;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从业人员培训,为建设北京市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广播影视队伍服务;维护广播影视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反映广大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开展有关业务的社会咨询,开展同国内、国外有关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团体和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与本协会宗旨相关事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禄米仓胡同71号

联 系 人:杨虹

办公电话:010-64081415

电子邮箱:Bjgbdsxh@126.com

交叉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