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8-30
京妇发〔2021〕9号,2021年8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妇字〔2021〕20号)和《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在北京落实落地,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制定了《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北京行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北京行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 按照全国妇联、科技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和《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北京已率先进入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引领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先发优势,充分激发北京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引导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自觉肩负科技创新历史使命,为深入实施科技北京战略、加快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贡献巾帼力量,市妇联,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科协等单位决定联合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北京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实施引领行动
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价值观引领,引领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四个面向”,以主人翁精神肩负起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重任,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1.开展表彰活动。丰富拓展评选渠道,在科技、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的评选表彰中加大对优秀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力度,在三八红旗手(奖章)、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等评选中,不断提升优秀女科技工作者推选比例,表彰一批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女性,激励广大女科技工作者争做新时代科技创新排头兵。(参与单位:市妇联,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科协)
2.开展选树活动。开展“首都最美巾帼奋斗者”选树活动,选树在人工智能、区块链、脑科学、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北京“三城一区”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科技抗疫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女科研人员、女医师、女企业家以及女工匠等,激励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勇做先锋。(参与单位:市妇联,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科协)
3.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女科技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和感人事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宣传广大女科技工作者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讲好女科技工作者科学研究和创新故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参与单位:市妇联,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科协)
4.开展宣讲活动。组织女院士、女科学家、女工匠等优秀女科技工作者走进高校、企业园区,开展以“巾帼心向党 科技报国志”为主题的首都巾帼最美宣讲活动,与女大学生、青年女教师、女科技工作者开展对话、面对面交流,弘扬科学家精神,分享女性智慧、贡献女性力量,引领广大女科技工作者把爱国情、报国志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参与单位:市妇联,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科协)
二、聚焦人才成长,实施助推行动
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育,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更好地对接科研探索和产业需求,帮助广大女科技工作者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在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创新基地建设中迎难而上,努力成长为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
5.建立完善女性科技人才库。在北京市人才计划、项目、奖励实施工作中,鼓励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库,对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趋势研究,为女性科技人才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建立两院院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新星人才等多层次的女性科技人才库,动态储备一批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妇联)
6.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育。定期组织开展女性科技人才学习培训。积极推荐女科技人才参加高层次人才国情市情研修培训班。鼓励、支持青年女科技领军人才、在读女博士或在站博士后参加青年女科学家和未来女科学家计划评选。开展“大工匠”评选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向女性集中的行业领域倾斜。(参与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市总工会,市妇联)
7.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海外人才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加强对女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高聚工程”“雏鹰计划”等人才计划中提升女性入选比例,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推动科技成果在女企业家的企业落地转化,促进一批以女性为带头人的企业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成长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更多女科技工作者参加科技特派员行动,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乡村振兴。开展“科技创新增活力,巾帼建功京津冀”实践活动,促进京津冀三地女科技人才创新发展。 (参与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市妇联)
8.搭建女科技人才展示交流平台。开展以“星光璀璨 筑梦北京”为主题的科技人才系列交流活动,积极打造女科技人才交流专场活动。举办“京台科技论坛—女性论坛”、“她爱科技”全球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鼓励女科技工作者投身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北京科技交流主平台建设、人才举荐活动和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女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在出国(境)项目计划中加大对女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鼓励更多女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工作,提升其国际影响力和活跃度。向各级人大、政协推荐优秀女科技工作者,为女科技工作者搭建展示风采、释放潜能、奉献社会、参政议政的平台。(参与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市妇联)
三、优化创新生态,实施助力行动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单位、各部门沟通交流、协同合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同心同力同向为女科技工作者创新营造良好生态。
9.优化女科技工作者发展政策环境。在北京市人才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中创造条件吸纳更多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在“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项目组织实施中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科研专项。为孕哺期女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等人才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允许女科技工作者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延长结题时间。(参与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市妇联)
10.建立有利于女科技工作者发展的评价机制。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执行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的资助政策。探索在国家级人才计划推荐和北京市人才计划评审中,向评审专家宣传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按照“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原则,提升女性科技人才入选比例。更好地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在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人才计划等各类评审工作中,提高女专家参与比例。在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等科技评审专家库建设中,鼓励符合条件的女专家入库。(参与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市妇联)
11.成立北京女科技工作者协会。搭建党和政府联系女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与女科技工作者的紧密联系,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夯实女科技工作者科研诚信建设,引导女科技工作者深度参与首都科普工作、社会科普行动和国际科普交流等活动,支持女科技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提升女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参与单位:市科协,市妇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12.充分发挥女性团体作用。加大对首都女教授协会、女医师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女律师协会、女金融家协会等女性团体的工作力度,开展各领域女科技工作者调研,及时集成女科技工作者需求,把握女科技工作者成长状况。充分发挥女性团体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推动各领域女性团体协作互助,为科研攻关提供金融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医疗健康支持等服务。(参与单位:市妇联、市科协)
四、关注发展需求,实施关爱行动
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女科技工作者成长和发展的环境,为女科技工作者更好地投入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帮助。从女科技工作者的急难愁盼入手,切实做好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13.服务女科技工作者生活需求。聚焦女科技工作者发展减负,为女科技工作者提供婚姻家庭、权益维护、托幼养老、家政等服务。及时了解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的生活需求,特别是对两院院士,在家政、照护等方面做好接单服务和定制服务。(参与单位:市妇联、市科协、市卫健委、市总工会)
14.服务女科技工作者健康需求。鼓励女科技工作者参与各项健康行动,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质量。开展女科技工作者心理健康促进,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减压等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及时性和普及性。(参与单位:市卫健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总工会)
15.为孕哺期女科技工作者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关心关爱孕期、哺乳期女科技工作者,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加强对女科技工作者的关爱和服务,通过进一步推动完善母婴室建设,实施弹性工作制,鼓励和支持各单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积极为孕期、哺乳期女科技工作者创造条件。(参与单位:市妇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科协)
16.服务女性后备科技人才成长需求。鼓励支持女学生参与中小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活动要提高中小学女学生参与度。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鼓励更多女大学生参与学术交流,引导更多女学生选择科研作为终身职业。开展女大学生“科技领航”行动,发挥女院士、女教授等榜样引领作用,为青年科技女性成长成才提供指导。(参与单位:市教委、市科协、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