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人事部 发布时间: 2020-08-07
各区科学技术协会、市学会、基层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84号)精神,现就2020年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标准条件》(附件1)。
二、评价方式
2020年科学传播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全部采取评审的方式。
三、参评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左上角“个人登录”,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首次使用需要实名注册),在服务列表中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网上申报。进入“职称评审”模块后,点击“我要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评委会,按照申报填写说明进行操作。申报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齐全、准确的要求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中级和高级职称需提交代表作。经评审服务机构初审通过后,申报人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表》。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将《申报表》、代表作等相关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履行科学传播工作主责主业,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内容、业绩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职称和岗位管理条件,代表作是否为申报者本人作为重要参与人在岗位主要职责范围内亲自参与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工作单位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对申报人的《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就申报人相关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如实填写《申报表》中工作单位的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应为人事部门座机;公示材料加盖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对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及代表作说明(论文形式代表作无须准备代表作说明)进行审核,申报人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工作单位应对审核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四)网上资格复审及缴费。原现场审核、现场缴费改为网上资格复审、网上缴费。单位公示、推荐后,申报人根据评审服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申报表》、公示材料、代表作及代表作说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职称评审申报系统。网上复审通过后,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高级职称评审费7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5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200元。
(五)查重。评审委员会组织对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或代表作说明)进行查重,查重结果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评审答辩。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将于答辩前3-5天收到答辩短信通知,收到通知后登录申报系统打印答辩通知书。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答辩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中、初级申报人完成申报、缴费后,无需进行答辩,由评委会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七)后续工作。评审结果将在市人力社保局验收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或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公示结果,并按规定申领证书,办理存档手续。
四、时间安排
1.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网上申报:8月10日-8月17日
网上资格复审:短信通知
评审答辩:短信通知
2.初级、中级职称评价工作
网上申报:9月7日-9月14日
网上资格复审:短信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齐全、准确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一并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工作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委托程序的,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评审机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对未按要求委托的职称评审行为不予认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可自主选择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内容制作和科学推广普及三个申报方向对应的不同形式代表作参加职称评审,具体要求参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代表作要求》(附件3)。初级职称申报不需提交代表作。
(三)申报人满足破格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级等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参见《科学传播专业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要求》(附件4)。网上申报时须在“个人情况补充说明”栏明确标注“破格”字样,并注明破格内容,并上传已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的《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高级专业技术破格申报推荐表》扫描件。
(四)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北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应职称评价委托函,具体要求参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人员申报要求》(附件5)。网上申报时须在“个人情况补充说明”处进行说明,并上传已加盖公章的委托函扫描件。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取得职称年限、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六)具体申报要求和工作流程,请登录北京市科协网站“科技人才—科学传播专业职称”查询,或致电咨询。
六、评审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 系 人:徐丹 王伊男 周娟
联系电话:84614275 84619537 84644971
附件:
附件1: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标准条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8月7日